[公告] 力積電:公告更正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含iXBRL)之會計師核閱報告內容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含iXBRL)之會計師核閱報告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會計師核閱報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中文版-第3頁至4頁:會計師核閱報告
英文版-第1頁至2頁:會計師核閱報告
(1).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執行核閱工作。
(2). 保留結論之基礎
(3).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中文版-第3頁至4頁:會計師核閱報告
英文版-第1頁至2頁:會計師核閱報告
(1). 範圍
除民國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
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2). 民國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保留結論之基礎
(3). 無保留結論及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民國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民國
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
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