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蠟:關於媒體報導有本公司相關人員遭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起訴之事宜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31
2.公司名稱:台灣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媒體。
6.報導內容:本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前財務主管涉違反證券交易法,
遭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起訴。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之報導,因本公司相關人員迄今並未接獲起訴書等資料,
待證實後再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得知其內容。
2.該事件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