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華電: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 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代表董事:林昭陽
獨立董事:林玉芬、杜奕瑾、林世銘、陳嘉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林昭陽: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董事
林玉芬:易達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杜奕瑾: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林世銘: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嘉鐘: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統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權過半數
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