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森寶: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簡元城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禾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簡文潔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春宇投資有限公司。
(3)簡天民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民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馬孝恩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正義投資有限公司。
(5)魏成達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達容發投資有限公司。
(6)林坡圳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公司章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有效表決權數為62,646,921權,表決結果贊成權數為
61,019,862權,反對權數為41,597權,無效權數為0權,棄權及未投票
權數為1,585,462權,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競業禁止之重要內容
(1)簡元城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禾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另擔任森大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之董事長、董事所代表法人;森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及董
事所代表法人;森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森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簡文潔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春宇投資有限公司目前另擔任寶座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董事所代表法人;聯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所代表法人
;森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簡天民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民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另擔任民瑋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長;永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所代表法人;森翔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馬孝恩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正義投資有限公司目前另擔任文森建設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所代表法人、董事;泰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所
代表法人、董事。
(5)魏成達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達容發投資有限公司目前另擔任森築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所代表法人、董事;南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
森達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法人。
(6)林坡圳先生目前另擔任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及營建事
業處總經理。
經113年05月31日股東會同意後,自第十屆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前述董事及其
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