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盛達:本公司113年股東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忠廷
(2)董事/張淑梅
(3)法人董事/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振乾
(4)董事/翁聖賢
(5)董事/洪煜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及其代表人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