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盟立: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孫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3年05月29日股東常會依法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孫弘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海晨盟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海晨盟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區鳳凰街道東坑社區華星光電工業園
第一棟1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海晨盟立科技有限公司:從事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普通機械安裝;
智能控制系統集成、軟體開發、物料搬運裝備銷售、
互聯網設備銷售、電腦軟硬體及輔助設備零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深圳海晨盟立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
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