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技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以面額美金3億元整為上限(包含超額認購部分,如有)
本公司債將以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等值美元為債券之到期贖
回、賣回及提前贖回。
5.每張面額:暫定為美金貳拾萬元或其整數倍數。
6.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暫定為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外幣購料。
11.承銷方式:將於中華民國以外地區,依當地之法令規定發行。
12.公司債受託人: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13.承銷或代銷機構:UBS AG Hong Kong Branch 及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
權處理之。
18.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之發行總額、發行時點、
發行及轉換辦法、掛牌地點、轉換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及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等,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事宜,
如遇有市場情況變更、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因素而須變更、補充或有未盡事宜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
情況及實際需要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之。